1)第四十四章狩猎不易_蛮荒娇妻:嫁个好野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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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,白羽薇一时间有些愣。

  好多会,她才回过神来“为什么不猎兔子,兔子不是更好猎”

  雪狼有这么多兔子皮,这森林里该有不少兔子才上,而狐狸不是很喜欢吃兔子吗。

  有狐狸,兔子应该不会少。

  “兔子?”雪狼一阵疑惑,而后想起这是白羽薇对长耳鼠的叫法,抿抿唇一脸的你想太多了:“兔子是很多的,就是部落外不远就有,可是兔子比角牛还难猎,它跑得太快,一般人根本就跟不上它”

  “怎么可能?”兔子跑得快白羽薇是知道的,可比角牛还难猎就夸张了。

  白羽薇的怎么可能说的是她觉得不可能比角牛难猎,可听在雪狼耳朵里就是怎么可能跟不上它。

  抿着唇真想说一句你都没见过怎么知道它的速度。

  究竟,这么直接的话雪狼没有说出来。

  只道:“热季时兔子怀崽,跑得慢些,在那时候男人们才会猎兔子,过了怀孕期,男人们不会打它的注意”

  有道是猎杀不绝,他们却去猎怀孕的兔子,这不是赶尽杀绝吗,蹙着没白羽薇一脸的不赞同:“你们怎么可以猎杀怀孕的动物,你们这样难怪猎物越来越少,都让你们扼杀在胎盘里了”

  不明白白羽薇这句扼杀在胎盘里是什么意思,但怀孕的动物他们也是不杀的,这点雪狼很清楚,前后一想就明白白羽薇是不赞同他们猎杀怀孕的兔子这一点。

  “你了解兔子吗”

  “···还算,了解吧····”不太确定的白羽薇呐呐的开口,然后想到兔子是世界上繁殖能力最快的动物之一,她就闭了嘴。

  虽然兔子的繁殖能力有多惊人她是不太清楚。

  可是澳洲不是每过几年就要着一次兔子灾,可见兔子是不容小觑的。

  白羽薇那一脸的后知后觉雪狼很满意,不过想到这里的兔子跟草原上的兔子的不同,他觉得自己还是有说一说的必要。

  “这里的兔子比草原上的要大些,这你瞧着这兽皮就该知道,森林里的大公兔子比母麋鹿都要大,所以,在森林里兔子是所有猎食者的猎物。如果部落附近的兔子过多就会吸引猎食动物,那样部落会面临危险”

  “而这兔子的生产力是那个惊人,一只兔子一次能生很多,两只手两只脚都数不过来,而它不止能生还特别能怀,只要生过没几天就又有了,整个热季它们都在不停才生产”

  “若是男人们不趁着它们怀孕猎杀,部落附近的兔子都不知道要引来多少猎食动物,而不趁那时候猎杀我们根本就猎不到,那兔子洞又深又长,一个兔子洞得好几个出口,你就是用挖的也挖不到”

  “在说,我们部落依靠这些圆珠子树,兔子在落叶时又特别爱圆珠子,要不是部落将附近的大树都给砍了,我们挖过树洞的圆珠子树都死了,我们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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