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一章:老巴斯:我还有个学弟?(2500字大章)_篮坛之卡牌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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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每次奋起直追,还差五到七分的分差的时候,艾弗森突然爆发,再帮球队拉开分差。

  当然你要是问孟一凡,孟一凡肯定不承认是存在控分行为,肯定是乔治城其他球员太烂了,艾弗森没办法,只能不断单骑救主于水火中,每次都恰到好处的爆发砍下超级数据。

  对于1995年的选秀,孟一凡最直观的感觉就是,很多遗珠都在首轮中,首轮末被选中,前三顺位最出名的,是第三顺位的探花,乔丹小师弟,杰里·斯塔克豪斯。

  但是你要说斯塔克豪斯有多强,那也不至于,每个球队都把他当成雇佣兵一样,用完就走,没有一个球队愿意把他当成建队核心,长久使用。

  别的不说,斯塔克豪斯新秀赛季,探花签被数字人选中,然后第二年球队就拿到了状元签,这其中斯塔克豪斯的带队能力有一个直观的表现。

  原时空第二顺位的安东尼奥·麦克戴斯,是个不错的大个子,进攻中投稳健,防守强硬卡位意识出色,进过全明星,入选过最佳三阵,跟梦四队拿过奥运金牌。

  但是此君生涯膝伤不断,打打停停,膝盖大伤之后,就从联盟一流内线变成二流内线。

  第一顺位乔·史密斯,留给NBA的则是著名的“阴阳合同事件”,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赚大钱,还不愿意给联盟分钱。

  当时费根与森林狼队签订了一份远低于史密斯市场价格的伪合同(2年175万美元),然后暗地里又让森林狼许诺两年后给史密斯一个长期顶薪合同(7年8600万美元)。

  对费根而言,这样的合同可以从中收取巨额劳务费,对森林狼而言,球队也可以规避联盟的奢侈税,至于当时的乔·史密斯,他眼里只有长期顶薪合同,以及签完能嚯嚯一辈子的银子。

  前三顺位的卧龙凤雏,肯定不如后边顺位的狼王加内特,怒吼天尊华莱士之流,甚至说状元乔·史密斯生涯一次全明星都没有入选过,实力和人气都不咋滴。

  虽然孟一凡对今年NBA选秀没啥兴趣,有兴趣也没人邀请他去帮忙选秀,但是写一些球员分析报告,扰乱选秀市场,打出自己的名气。

  同时呢,孟一凡也想看到一个跟自己前世不一样的NBA发展,而不是和前世一样,毫无参与,只能看着电视屏幕。

  拿起键盘,孟一凡开始点评拉特利夫,拉特利夫最大的问题是,作为一个中锋,对抗偏弱,身高偏矮;作为一个大前,移动速度偏慢,而且缺乏拉开空间的能力。

  当然,拉特利夫的优点还是很多的,单防能力虽然不是很出众,但是协防能力很强。他经常换防到后卫,防守小个子生突篮下。

  虽然说很容易被甩开身位,但是拉特利夫出色的臂展和惊人的弹跳,总能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盖帽,既能鼓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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