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75章争取权利_离婚后,我和偶像歌手同居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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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常规来说,一部完整的电影的剧本字数在三到五万之间!

  而一集四十五分钟左右电视剧,剧本字数应该维持在一点四万字左右。

  当然,这个数字不是绝对的!

  但是业内标准,四十五分钟一集的电视剧,你剧本就得到一万四以上!

  你沈瑜就像是两只手写冒烟了,也不可能在半个小时内,写出一集电视剧的剧本。

  罗文君已经彻底不想说话了。

  林薇看向沈瑜的眼神,更像是在看傻逼!

  要出来装逼,你起码也得讲一下基本法啊!

  孟河更是尴尬的想要将把头埋到两腿之间。

  沈瑜却十分的淡然。

  “你们想什么呢?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是完整的剧本了。”

  他又不是修仙者,怎么可能在一分钟写出一万四千字!

  沈瑜只写几段剧情,其余的则是大纲。

  加起来也不过一千多字。

  他将剧本放到桌子中间的转盘上,说道:

  “你们先看看吧!”

  罗文君等人看着面前的纸笔,听着沈瑜的话,心中的轻视却没有丝毫的减少。

  经过沈瑜这两拨操作,罗文君和林薇对于沈瑜的看法已经固化了,这就是纯纯一傻波一!

  虽然两人心中不屑,但是该有的礼貌还是不能少的。

  罗文君对着沈瑜笑了笑。

  “那我们就先看看孟达波老师的作品!”

  说着,她拿起拿起了最上面的两张a4纸。

  原本罗文君是准备随便看两眼,然后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剧本打脸对方的。

  但是马上,她的眼神一凝,态度随之发生了变化,从开始的随意,变成了认真审视!

  1.梅岭,日外

  梅岭上,血色遍地,一群群士卒不断呼喊着冲击在一起。

  众将士(挥舞着手中的武器):杀!杀!杀!

  林燮(抓住林殊掉在悬崖的一只手臂):林殊!

  林殊:父亲!

  林燮:小殊,活下去!为了赤焰军,活下去!

  这段剧情很短,马上就切换到了下一个场景。

  剧本和小说不一样,它更为专业,需要演员发挥想象力,从台词中去揣摩角色的情绪。

  所以常人看起来会很枯燥!

  但是罗文君却被沈瑜写的这些内容所吸引了。

  她在毕业之后就接受了家族公司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砍掉唱片业务,发展影视业。

  罗文君之所以这么做,不仅是因为公司大战略,更是因为她本身就是导演毕业。

  所以罗文君一眼就能够看出这份剧本的水平。

  她继续往后看着,接下来的就不是正经的剧本格式了,看起来更像是大纲。

  罗文君瞬间就明白了这位孟达波的想法。

  沈瑜用这一段格式正规的剧本告诉罗文君,他真的会写剧本。

  而后续的剧情,就是在展现他对于故事和剧情构建的能力。

  罗文君越看,心头越是震动。

  她算是明白那位笑笑生会让孟达波来商谈了,原来这还真是一个能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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