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百一十四章 农村路更滑_前妻请自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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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他就死不认账,赖定是姜晓晓一家栽赃给他们的:“前天晚上,姜大宝去我们猪场做了什么,你们心里清楚!”

  见庞德志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,姜晓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:人至贱则无敌!

  还好当初她没有同意嫁给这个男人,否则跟这个没有三观的男人生活在一起,早晚会气疯掉。这人何止打老婆......

  山争哥是给她说了几个地方......现在看来,她还不能去搜。就算搜到,庞德志这无耻小人也不会承认的!

  姜晓晓是败阵了,袁平这位大律师还没发挥他的真实战斗力呢!

  袁平心想:咱可不能来当观众!

  袁平看向庞德志:“我推断,有两种可能,一是姜大宝卖给你们发霉的木薯干,你们及时发现了,就挑出来,没有喂猪,也没有扔掉,而是被你们藏起来了。

  二,全部木薯干被你们拿来喂猪了。若现在你们那儿还发现有很多木薯干,说明你们被人栽赃了。

  你是不是可以百分之一百可以肯定,你那儿没有了?”

  庞德志点头:“我肯定没有,就算有,我也没见过!”

  袁平:“也没碰过?”

  庞德志趁机挖苦道:“就你这样,还律师呢!见都没见过,怎么碰?”

  袁平心里大乐,难怪老唐死活不来——杀鸡焉用牛刀?

  袁平唬他们道:“那我先来分析分析第二种情况!

  假设是晓晓她们栽赃陷害你们,你们自然也就不知道她们把长霉的木薯干藏在哪儿了,所以木薯干上面不可能有你们的指纹,或者掉在上面的毛发、皮屑。

  相反,可能会有晓晓和她妈妈的头发。

  科学证明,人每天都会掉几十根头发。这点,现场的媒体朋友们,应该都很清楚!”

  有位记者点头:“对,确实是这样!”

  七叔公等人,也纷纷点头!晓晓认识的人,都好厉害的样子!

  噢,最厉害、最不要脸的,还没现身。他今天到进村了,还碰到了一个,昨天被狗咬伤的人。

  袁平:“我再来分析第一种情况。庞老板,你碰过姜大宝卖给你的木薯干吗?”

  庞德志想了想,方道:“碰过。”

  袁平:“姜大宝在你心目中,一直是个‘傻子’的代名词吧?”

  庞德志不说话,只轻哼了声。

  袁平:“所以你当你发现,你让一个傻子给坑了,当时一定是气极了吧?”

  这个问题问的一针见血!

  有位姜屋村的小孩子讥笑道:“哈哈,那他岂不是连一个傻子都不如?”

  见庞德志又又要生气,马超宾道:“谁会跟一个傻子计较?”

  袁平:“你只是个兽医吧?可我怎么觉得,你和他关系,有点好过头了?”

  姜妈妈:“十里八村都知道,他俩平日里穿一条裤子......不然能在县城里的酒店,一起打麻将,打到天亮?”

  众人又大乐!

  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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