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【144】 是个机会_混世小农民马小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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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呢。”

  “要真是那样的话不也就没啥奔头了么。”马小乐抓起吴仪红的手,“吴主任,我马小乐还想好好混混呢!”

  “行了,我明白,反正在大院里头不搞事就罢了。”吴仪红笑嘻嘻地看着马小乐,“咱们可以抽个空到荒郊野外搞啊,那总归没事吧!”

  荒郊野外?那不就跟要和林佳萍去水库边上的事差不多么!“行,等到天气真的暖和了,咱们就到北面的水库边上搞,还能洗得干干净净呢!”

  说到洗字,吴仪红呵呵地笑着坐了起来,“我是得去好好洗洗了,刚才你灌了我一肚子,能抠点出来就抠点。”

  马小乐被这话小小地刺激了一下,竟然想二度进军,不过吴仪红对此似是有点惧怕了,“不行不行!”穿上衣服拉开门就要走,她本来是打算在马小乐房间洗的,现在不敢了。

  “嘿嘿。”马小乐歪着头笑了,“吴主任你小心点,可别让老王看到了哦。”

  吴仪红一听,缩着身子回来,伸出头看了看,确认没啥异常情况后,狂扭着屁股跑走了。

  马小乐下床查看了下门,关好了,冲了个澡也就上床睡了,这一天,是够累的了。

  早晨还没醒来,电话就响了,酒店的服务员提醒可以去享用免费早餐。马小乐摸出手表看了看,七点半了。

  二十分钟后,马小乐吴仪红以及老王三人碰头后来到二楼自助餐厅,一通山吃之后,心满意足地离开了,坐着那辆有点寒酸的黑色桑塔纳,打道回府。

  “其实今天还可以再找个人的。”马小乐打了个饱嗝,点上一根烟。

  “谁啊?”老王似乎玩得意犹未尽。

  “俺们村的。”马小乐晃着脚板,“俺们村支书家的女儿,在通港日报社呢!”

  “哦,知道了,范宝发家的。”吴仪红接过话去,“那印象可深呢,有次他到乡里开会,那头抬的,鼻孔都朝上了。”

  三人一阵哈哈大笑,马小乐道:“所以啊,这个人是不能找的,要不到时她回去和范宝发一说,那他还不在我们面前把那点尾巴骨也翘出来了么!”

  又是一阵大笑,和着汽车那四个欢快的轮子,往回赶去。

  通港市离榆宁县的路好走,两三个小时就到了。

  “吴主任,你看我们是不是在县里吃点再回去?”老王先开口了。

  “嗯,我看也是,刚好找个熟人请客。”马小乐立即附和,“出来一趟也不容易,刚好这次事情办得还算是妥当,就在这里吃点吧。”

  吴仪红当然愿意,她也不想那么早回去,那乡zf大院都呆十几年了,没啥劲头,况且这次去市里准备花的钱都还没花出去呢。“找啥熟人呐,不行咱们请吧,反正可报销的钱还很多呢。”

  马小乐呵呵一笑,“我小弟。”

  “你小弟?”吴仪红和老王都很纳闷。

  “金柱啊,你们不可能不知道吧!”

  吴仪红和老王一听,缩了下脖子。“我看还是我们请客吧。”吴仪红小声道。

  “到时再说吧,如果他混得还可以就让他请,不行就咱请。”马小乐也不知道,现在金柱是个啥情况。

  找了个公共电话,马小乐照着金柱给过的号码拨了过去,没人接。

  吴仪红和老王看了看马小乐,异口同声:“找不这就算了,咱们自己自己吃吧。”

  “自己啥时不能吃啊,我也好长时间没见着他了,刚好这是个机会。”马小乐招了下手,“先找他妹妹金朵去,找到她就能找到金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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