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14章 写给女儿的歌_穿书:四个反派崽子扑在我怀里撒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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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孟老爷子点头:“既然你听懂了,那我就直说吧,你妈的意思是,你住在这里太吵了,看今天还是明天搬出去得了。”

  孟慎:“……”

  已经气自闭了。

  他真的太惨了,被自己家里人嫌弃成这样。

  他亲爹亲妈啊,竟然赶他出家门。

  不过一想到厉家那四个小子,他心底总算是高兴了一下。

  那四个小子还不是不被自己亲妈待见。

  这待遇,一样一样的!

  “哟,孟慎,看不出来啊,你竟然还有点才华!”

  孟老夫人突然拿着一张纸从屋子里走了出来。

  一看到纸上的字,孟慎瞬间急了:“妈,你怎么还跟以前一样喜欢跑到我房间去翻东西,快还给我!”

  “这次可不是我翻出来的,是从你自己口袋掉出来的。”孟老夫人清了清嗓子,念道,“我从梦中醒来,上帝赐给我一个女儿。我没当过爸爸,竟要开始学着当外公……”

  “别念了!”

  孟慎捂住了自己的耳朵。

  这是他昨晚熬夜写的歌词,歌名是《写给二十八岁的女儿》。

  准备放在新专辑里的。

  歌词还没定稿,就被亲妈大庭广众之下念出来。

  这种感觉太羞耻了。

  江瑾坐在餐厅里,清清楚楚听到了歌词。

  她没想到孟慎这么不靠谱的人,竟能写出这么温情的歌词。

  “我从梦中醒来,上帝赐给我一个女儿……”

  她何尝不是从梦中醒来,然后多了四个儿子……

  孟宅院子里欢声笑语。

  而院墙之外的巷子里,站着一个打扮优雅的女人。

  她保养的很好,大约四十出头的年龄,穿着深紫色的旗袍,肩膀上披着一条雪白色的丝巾。

  清晨太阳不算太烈,她却撑了一把古色古香的伞。

  她身后跟着一个佣人模样的男子,低声恭敬道:“夫人,就是这里了。”

  女人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弧度。

  她抬眸看着院墙,声音很低:“时隔二十八……不,二十九年,终于要见面了……”

  “夫人,需要我把人约出来吗?”

  “不用,该见面的时候,自然就见到了。”

  女人转身就走,身上的香水味在巷子里经久不散。

  这几天,孟慎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歌。

  孟老夫人瞅了一眼紧闭的房门:“都三天了,成品还没出来。”

  “天天自称歌王,给自己女儿写歌都这么墨迹。”孟老爷子冷哼道,“以前我还不觉得这小子吵,这两天他突然不出房门了,我怎么感觉家里特别安静呢?”

  就像是在京城一样。

  偌大的宅子里,经常只剩下了他们两个老人,安静而又空旷。

  但现在,明明有孟慎在,也有瑾瑾在,怎么还会显出一种安静的反差?

  孟老夫人看了一眼在花厅里看剧本的江瑾,压低声音道:“四个孩子有三天没来这边了,瑾瑾也三天没回厉家……”

  孟老爷子一拍大腿。

  是啊,四个黏糊糊的孩子,竟然三天没来了!

  这不正常!

  太不正常了!

  “就那束花天天准时报到。”孟老夫人扯扯唇角,“每天约吃饭,也没写一句别的。”

  想猜对方的身份都猜不到,熊熊八卦之火烧不起来……

  正说着,今天的玫瑰花又送来了。

  还是那个快递员,还是一捧火红的玫瑰花,也还是一张卡片,一行字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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