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二百六十二章 混入野蛮人_龙武仙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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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着大量壮汉的进入,贫瘠世界入口处的虚无之石消耗量也在不断增加。

  没有人注意到,太空胶片的消失所消耗的空心晶石的数量越来越少。一开始需要10个空心梁,但后来只需要3个空心梁!

  而这片荒地入口处的空间裂缝也在不断扩大。

  起初,只允许一人进入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三五个人可以并排进入。

  这对后来进入荒野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好处。

  因为他们想以比前辈低得多的成本进入荒地。

  毕竟,这颗空晶石在一万世界的宇宙中也是罕见的。

  很多人根本没有,如果他们想进入荒野,他们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!

  尤其是在这个时候,因为荒芜世界的开放,这颗空虚的晶石的价格被炒到了天价。

  任尘对外界一无所知。

  因为他已经悄悄地融入了这个野蛮的部落。

  说实话,任尘一看到这个蛮族,立刻又重新认识了这个蛮族。

  蛮族有3000多人,其中近一半达到了修炼首领的水平。他们的血冲向天空,可以压碎天空。每一个野蛮人也驯服了一个或几个与他们有相似境界的野蛮人他们。这些野蛮人生命力强,肉质粗壮。虽然他们并没有刻意修饰自己的身体,但他们的体格并不亚于宇宙中某些修身者。

  三千野蛮人中有三百多是圣徒,圣徒的比例接近一半。在万国的宇宙中,这种血已经堪比一些极为古老的天血了!

  任尘是个万人吞噬的恶魔。他轻而易举地猎杀了一个野蛮人,融合了他的血脉,成功地伪装成一个野蛮人在野外!

  这个野蛮部落把整个荒野看得像羽毛一样多。

  他们的精神是一样的,即使他们看到陌生的面孔,只要他们感觉到血液的相似性,他们就会热情地款待他们。

  作为一个部落。

  “我叫任尘,是冬宗的一员。因为我半路迷路了,我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这片土地上

  任尘腰间裹着兽皮,身材魁梧。他似乎成了这个野蛮人的服装。

  “任尘大哥,来,来,来!原来是客人,过来坐帐篷吧!”

  一个粗野的人咧嘴笑了笑。

  他们的野蛮人非常英勇,没有阴谋。

  任尘以前遇到的红帮,也许就是其中之一!

  任尘很快就成了野蛮部落的一员。

  任尘知道这个蛮族叫骨族。

  这个部落的人有十三块图腾骨头。他们日夜用动物的血来祭祀骨头。当他们的部落陷入危机或遇到强大的野兽时,这十三块图腾骨头是他们部落安全的保障。

  任尘还了解到,这些野蛮部落其实有着不同的图腾,他们根据图腾衍生出了不同的图腾秘密。

  骨族的秘技是用各种强大生物的骨头,变成他们部落中最勇敢的战士。而任尘所谓的冬季部落图腾秘籍应该与此有关温特。任尘某听到后惊慌失措。

  他怎么知道图腾的秘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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