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21章 太昊信马,旧恨新仇(自传)_一剑吞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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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父子,并不是血脉传承,更多的,是将心比心。

  载渴载饥。我心伤悲,莫知我哀。

  我叫刘瑞生,是凌源刘家的公子。

  当我带着江锋诏书和江氏家臣快马奔回时,事情已成定局。

  青禾居内,早已空空如也,父亲所住的阁楼外,血迹斑斑。

  他们都说,父亲,死啦!连一具尸体都没有留下。

  我长跪在父亲宅前,心痛不已。

  对不起,父亲,中原的马太慢,孩儿回来晚了!

  七岁时,我从醉酒的母亲口中知道一个秘密。其实,我姓江,江瑞生!

  我并不是刘兴的儿子。

  当年,江锋与母亲江岚这对儿亲兄妹,日久生情、相期如梦,情投意合之下,遂野合许身,事后,便有了我,这个可能注定一生都不会有名分的遗子。

  兄妹乱伦这种事,违背纲常伦理之举,自然不被世人所容,特别是门楣高如江氏的这种家族,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。盛怒之下,江家老族长江苍,也就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爷爷,快刀斩乱麻,秘密除掉了所有的知情人。随后,母亲江岚远嫁华兴郡,做了父亲的妻子,江锋继位族长。

  就这样,父亲成了半路拾荒之人。

  我想:‘父亲’刘兴是知道我不是他的儿子的,但他却始终埋藏在心底,没有任何表现。可能也是因此,凌源刘氏才可以得到江氏一族的庇护,在华兴郡肆无忌惮的吧!

  承常人之所不能承,动心忍性,待我如亲子一般,那时起,‘父亲’便是我的大英雄。而我在七岁时发现的这个秘密,也不会再有人知道。

  直到如今,我也仍喜欢叫刘兴为父亲,称江锋为江锋。

  夜半,我与四名随行的江氏家臣在城外一处小山起火野炊,看着城内点点光火和青禾居内的一片漆黑,我低头饮酒,过往种种,滴滴点点流入心头。

  少年时,大哥仗气爱奇、胆大豪气,总会带着我与三弟游山玩水,鼓捣一些新奇玩意。三弟体貌英逸、文才富艳、下笔琳琅,是我与大哥的小军师。而我,是负责挨骂的那一个,因为,不管我们三兄弟闯下多大的祸,只要我向父亲低头认错,父亲总会网开一面。

  我也乐得如此!

  还未及冠,大哥接管了一些族业,迎来送往,人情往事,忙的不可开交,三弟被父亲押上了中兴刘氏的大任,一心求学问道,以期成就大业。整日玩猫逗狗、无所事事的,仅剩我一人,倒也落得个逍遥快活。

  每次躺在老头山顶,清风拂过,我在一片满足和惬意之中,总会安心想到:我这一生,闲云野鹤,也不失为一种绝佳的意境。

  后来,三弟从长安去了又回,连夜与父亲促膝长谈。

  据刘布向我通禀:当夜,三弟规劝父亲解私兵、还私田、专心学问,做天下世族表率,父亲雷霆暴怒,竟欲杀三弟,但念及血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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