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四章 招秘书_港综:我要做有钱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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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夜!

  当曹达华忙碌了一天后回家,便闻到了一股子莫名的香味。

  “嘶嘶!”

  他使劲嗅了咻后,呢喃道,“什么味道那么香?”

  下意识的,他循着味道找了过去。

  结果!

  就看到了正在厨房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,一边炸鸡的曹德。

  “阿德,你在做饭呢?”曹达华有些惊奇道。

  要知道,曹德之前可是不会做饭的啊!

  “我最近新学了一手炸鸡,你试试!”曹德边吃着炸鸡,边从一旁拿了一盘刚炸好的炸鸡,递给了曹达华。

  曹达华也不客气。

  拿过来后,就品尝了起来。

  下一秒!

  “卡兹!”

  一口下去,他的眼睛也亮了起来。

  “好吃啊!”

  曹达华惊艳道,“外酥,里嫩,一口咬下去还爆汁,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的炸鸡了!”

  “再试试这个,这是我研究的各种蘸料!”

  曹德说着,又递过去了一个盘子,而这盘子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粉末和酱汁,正是他调配出来的,炸鸡的各种蘸料。

  “好的!”

  曹达华见状,接过盘子,然后用炸鸡沾着吃了起来。

  “嗯!!!”

  当吃下去的第一口,他眼睛又一次亮了起来。

  随即,他又连忙拿着炸鸡沾了沾其他蘸料试了试。

  最终!

  他惊叹道,“好吃啊,每一种蘸料都让人吃出了不同的风味!”

  “三叔,你觉得我这个拿出去卖,有没有市场?”曹德询问道。

  “拿出去卖?”

  曹达华皱着眉头说道,“我都觉得好吃,市场那肯定是有的,只是...你准备放弃原本的写小说吗?”

  相对于开店,他更喜欢曹德写小说。

  一方面是小说的收益现在已经肉眼可见,而开店的收益还一片迷雾。

  另一方面,写小说显然比开店更轻松啊!

  “不,不,不!”

  曹德摇了摇头说道,“小说肯定是不能放弃的,我说的是我拿这个出去开店!”

  “有区别吗?”曹达华迟疑道。

  “有啊,开店又不需要我自己炸,只要教会手下的店员炸就可以了!”曹德解释道。

  “那没问题了!”

  曹达华紧锁的眉头顿时展开,笑着说道,“这开店一定火!”

  随后!

  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似的,又迟疑开口道,“只是...如果你将这个交给了店员,那么他学了之后,自己去开炸鸡店呢?如果他也做这么好吃的话,肯定会分走不少客人的!”

  “他不可能做的这么好吃的!”

  曹德想都没有想就回答道,“之所以能这么好吃,是因为我做的!”

  他的炸鸡能做的好吃,是因为有炸鸡仙人这技能,他看出鸡的大小,成熟程度等等不同,并且按照其不同完美的控制火候,裹面粉的程度等等,保证每一块都是最好吃的模样。

  但如果要开店,手下的店员没有这技能,曹德能做的只是找出最合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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