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)第26章番外一_一盏春光[豪门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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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牛奶;

 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,好像永远学不会认输的顽固与坚持。

  她教会他,原来被人喜欢和珍惜是这样的。

  是不求回报,是一刻窥见永远的热忱和两眼装不下的真挚。

  是小心翼翼,也是勇敢和温柔。

  他不得不承认。

  陈昭或许从来不曾是他门当户对的良配,可上天给了她,在最适当的时间,与自己相遇。

  在他十七岁的,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里,无论重来多少次,他都会被这份炽热打动,会把她奉为犹如白纸平淡的人生里,唯一的浓墨重彩与盎然生光,

  在那之后。

  他准备了一张银行卡,原本是准备告白那天才拿出来,却在一次意外的争吵里,没忍住情绪,先一步递给了陈昭,这是他第一次告诉她,自己喜欢她。

  在那之后。

  她有好几天没出现,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宁,终于在运动会的下午,逃了闭幕式,想要去找她,却和她巧遇,收到了一个布娃娃——这个布娃娃,后来放在他的床头整整八年。送她离开之前,他又一次提起那张银行卡,告诉她:“什么时候愿意要了,直接拿去,随时都行。”

  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,自己喜欢她。

  还有那个匆忙出逃的圣诞节,他抛下了整个钟家,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,找到了在电话亭里瑟瑟发抖的她。他不懂怎样说些足够动人的话,只能微微弯腰,轻抱住她,一遍又一遍地,唱着“WewishyouaMerryChristmas,andahappynewyear.”

  这是第三次,他把所有的珍重馈赠予她,祝愿她,拥抱她。

  还有烟火下的许愿,他想要成为实现她愿望的人;

  还有在爷爷家的那一顿饭,他点过头,答应过,要穿着爷爷做的中山装回到上海,娶她回家;

  还有,在最后的车站,他告诉她,如果要有一个家,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,只要那个家里有她。

  他无从回忆,这一切的珍视究竟是从哪里开始。大概是因为,曾经被那样热切的喜欢过,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,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与她分享。

  只可惜。

  在他并没有能够窥得全部真相的时候,在那个炎热的夏天,在钟家的大宅,他被狠狠地推开,眼睁睁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,然后,就这样——把倔强而固执的陈昭弄丢了。

  他明白那必然有着钟家背后势力的推波助澜,也曾经暗中托付,让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。

  可他找不到。

  每一天每一天,都找不到。

  在爷爷家,在公房,在大街小巷小弄堂,在每一个她曾经出没的地方。

  他独自一人去旁观她的毕业礼,拍了照片,却再也没有能够分享的人。

  唯独庆幸的是,自己有着并不输给她的固执。

  既然找不到,他想,既然找不到,能做的,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。

  所以,他写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笺,寄给自己,也寄给不知什么时候,才会从人海茫茫里重新出现的星星。

  他做着自己的事,艰难地、一步一步向上走,成为一个滴水不漏的大人,然后,安静等待着她回到,自己能够看到她的地方。

  终于有一天。

  在香港,在兰桂坊,在那个乱糟糟的酒吧里,仅仅只是讨人憎恨的纨绔子弟一两句描述,他突然回过神来,匆匆跟出门去。

  视线四处逡巡,心跳有如擂鼓。

  然后,在那样的境况里,他看见她,就那样慌张地,隔着一条街,坐在便利店的长凳上。

  时隔八年。

  她看起来变了很多,长高了些,好像也更加纤细,画着群魔乱舞的妆,落魄却鲜艳的模样。

  她躲着他,避之不及,手忙脚乱地跌下长凳,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。

  他离她有多远?

  一百米,或是更近?

  距离已经殊无意义。

  他只是一步一步,向她走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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